
網紅貴婦奈奈蘇陳端與丈夫、公公捲款10億潛逃,5日赴加拿大時被放行,還傳出貴婦奈奈打算向加拿大申請難民身分,希望長留加拿大,但加拿大對難民身分審查程序繁複,加上必須在境外申請核准後才能入境,若他們3人已入境,就不能申請,只能申請政治庇護。律師也說,申請要達到一定標準,加國一定會駁回,但貴婦奈奈可利用上訴時間賺居留時間。
我移民署最近已通緝貴婦奈奈蘇陳端與她丈夫、公公,但貴婦奈奈似乎有高人指點,打算在加拿大申請難民身分,藉此拖延居留在加國的時間,但中天電視駐美特派員臧國華表示,外國人申請難民,必須在境外申請,且須申請核准後才能入境,如果他們3人已進入加拿大,就不能申請難民身份,只能申請政治庇護。
律師劉韋廷也表示,加拿大對難民身分審查程序繁複,申請「難民證」必須達到一定標準,像是受到宗教、種族或是政治迫害才能申請,既使奈奈一家提出申請,也一定會被駁回,但卻可以利用上訴的時間賺取居留時間,想出其他的應對方法,或到其他國家。
由於台灣與加拿大沒有司法互助協議,必須透過單一個案,尋求向加國協助,不然這數十億的糾紛毫無解套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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